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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要求手機及平板產品之認證,必須切結產品電子資訊中有關「臺灣」之標示務須正確顯示

NCC表示,鑒於近日有網路消息指出部分市售手機之通訊錄、時區等關於「臺灣」之標示,有與事實不符,甚或有損我國家尊嚴情形,NCC基於維護國家尊嚴及手機主管機關立場,已即採嚴正措施,要求業者儘速回復原有標示,同時一致性規範,自即日(108年11月13日)起凡手機及與使用功能相近之平板等二類產品,其申請認證時必須切結有關「臺灣」標示之設定等呈現,務須正確顯示。

 

NCC說明,若有未能落實上述切結措施者,將涉違反「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20條第1項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NCC或原驗證機構將予撤銷手機或平板之審定證明或型式認證證明。

 

一、 自今日(108年11月13日)起申請審驗「所有廠牌手機及平板」,並應檢附切結書(如附件),始得核發審定證明或型式認證證明。

 

二、 處分函之倒數第二(倒數第一說明為:不服本處分者)說明:旨揭器材標示不得有損我國家尊嚴之情形,爰本公司(驗證機構)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3款規定,以附負擔方式核發貴公司電信終端設備(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定證明(或型式認證證明)。若揭器材標示有前揭情形,本公司(驗證機構)將廢止貴公司審定證明(或型式認證證明)。

 

詳細官方說明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s://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cate=0&keyword=&is_history=0&pages=0&sn_f=42237

 

切結書

メッセージ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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