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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1年10月13日發布了《工信部无〔2021〕129号》,關於2400MHz、5100MHz與5800MHz頻段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此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緩衝期2年(2023年10月15日)。摘要如下:

  • 規範2400MHz規劃用於寬頻無線連接(含無線區域網/WiFi)、藍芽、點對點傳輸等無線通信系統
  • 5100MHz規劃用於寬頻無線連接(含無線區域網/WiFi) 等無線通信系統,僅限於室內使用(不包含車內)
  • 5800MHz規劃用於寬頻無線連接(含無線區域網/WiFi)、點對點傳輸、電子道路收費系統(ETC)
  • 具有公網IP位址分配功能的無線區域網設備應支援IPv6協定
  • 設置、使用無線區域網接入點(AP)、寬帶無線接入系統中心站、與點對點傳輸的無線電台(站),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需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取得無線電台執照:
    1. 部署於室外環境
    2. 工作在2400MHz頻段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等效全向輻射功率大於20dBm;

工作在5800MHz頻段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等效全向輻射功率大於30dBm

メッセージ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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