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our December 2023 Global Market Access newsletter.
若您對以下資訊有任何問題,或是對我們的環球認證服務有興趣,請與您所屬的業務人員聯繫或是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EETW@cpt.eurofinsasia.com。
國家 | 更新內容 | ||
台灣 | 有關「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是否允許不附電源供應器申請BSMI 產品驗證並在台灣販售」問題,BSMI回覆兩個規則如下: 1. 如果充電介面為DC Jack型式,仍應檢附其電源供應器並依檢驗標準規定進行測試。 2. 如充電介面為USB或USB Type-C型式,鑑於該電源供應器為八訊產品通用充電介面,基於環保考量,該電源供應器得由消費者選購。電源供應器的製造商應載明符合 BSMI 標準的電源供應器規格(輸入)和安全注意事項。製造商可以選擇列出或不列出適配器的品牌/型號。 | ||
有關無線耳機的分類原則簡述如下: 1. 主機板無變化(含線路、Layout、主IC) 2. 單耳或雙耳分類原則: (1) 單耳及雙耳皆須分別提出聲壓量測試驗報告。 (2) 傳輸方式之差異性亦於測報列入評估及測試。 | |||
無線耳機Label標示須以下列規則執行: 1. 報驗義務人應於商品本體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但商品本體太小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標示時,得依下列方式標示: (1) 有包裝者,於最小單位包裝標示。 (2) 無包裝或其包裝不適宜標示者,以繫掛方式標示。 (3) 不宜以前二款方式標示者,置於包裝內。 (4) 以其他經標準檢驗局核准之方式標示。 由於產品尺寸限制 R字軌/公司編號/產品名稱/額定功率/原產國…等可以在包裝上列出。 2. 如果無線耳機和充電盒一起申請BSMI核淮和銷售,充電盒不能有R字軌標籤。 | |||
阿根廷 | ENACOM於12月5日發布第2097/2023號決議,更新蜂窩設備測試標準的版本,其中包括在3300-3700MHz頻段上運行5G NR,並許可5G設備獲得認證。 主要變更如下: 1. 新蜂窩設備 2G/3G/4G/5G 測試標準:ENACOM-Q2-61.03 V23.1 – SCM(行動通訊系統)和 STeFI(可靠和智能電信服務)的用戶終端 – 自2023年12月5日起生效 – 取代先前的 ENACOM-Q2-61.03 V17.1 – 行動通訊系統用戶終端標準 – 新的5G NR 3300-3700MHz頻段已規範於第五章 2. ENACOM 給出90 個日曆天的寬限期,在這個過渡期內以 ENACOM-Q2-61.03 V17.1 舊標準發布報告做新案/正在進行中案件的申請仍被接受。 3. 根據標準條文第4和第5項,對於5G技術,ENACOM將允許對進口設備利用外國射頻報告和證書(來自FCC/CE/ANATEL等機構)進行認證,或透過當地製造的設備的符合性聲明進行認證,直到至少2個經認可的實驗室被正式授權執行5G 測試。 4. ENACOM 的4709/2018決議 仍然有效,仍然允許外國認證和報告利用 2G/3G/4G 介面的當地測試。 | ||
巴西 | NATEL發布官方信函429/2023,正式確認所有測試報告不論在巴西當地或國外完成測試,皆必須遵循並滿足4083法案的要求,包括可追溯性資訊。 根據第7280號法案,ANATEL接受外國人對某些特定產品的報告,如:企業/工業用途的非射頻網路交換器、OLT、數位複用器、同軸電纜、某些類型的光纖電纜、衛星收發器等。 4083法案第6.3.1.5項規定,在開始進行測試之前,製造商或申請人必須正式向OCD(ANATEL認證機構) 提出申請並包含以下資訊: 1. 生產樣品的製造單位; 和 2. 提交測試的樣品的可追溯性。 請注意:若在國外實驗室測試,必須在OCD確認核准後才能開始進行測試。 | ||
巴西 | 第 463/2023 號的官方信函為 2023 年 12 月 27 日實施的新安全標準法案 17087/2022 更新了一些的新細節,摘要如下: 1. 由於相似性,在2024年12月14日之前,依據舊法案950授權而進行測試的實驗室將自動授權根據法案17087進行測試; 2. ANATEL 將放棄對 2024 年 3 月 27 日之前簽發的測試報告由實驗室進行第 17087 號法案第 11.2.1 項所述的目視檢查的義務,但聲明該要求仍為強制性; 備註:官方信函 466/2023 修正官方信函 463/2023 的拼字錯誤。 | ||
巴西 | ANATEL發布新的766號決議,該決議將變更Res.757(無線電頻率使用條件監管)和 Res.759(巴西的分配、目的地和頻率分配計畫),將頻段4830-4950 MHz納入巴西新許可範圍內,該決議於 2023 年 12 月 1 日生效。 Res.766 允許採用時分雙工 (TDD) 方法的系統使用 4830-4950 MHz,並定義使用要求,新決議將改變以下通道分配: 1. 將允許4830 MHz至4950 MHz頻段以主要且非排他性的基礎上,提供個人行動業務-SMP、多媒體通訊業務-SCM、固定交換電話業務-PSTN和私人有限業務-SLP的使用。 2. 取消4910 MHz至4950 MHz無線電頻段專門分配給公共安全和民防應用中的私人有限服務- SLP。 3. 維持4950 MHz至4990 MHz無線電頻段的分配,不論是以主要且非排他性地用於公共安全和民防應用中的私人有限服務-SLP的使用。 注意:工作頻率為 4400-5000 MHz 的 n79 頻段因用於點對點數位收發器,而 4950-4990 MHz 頻段將用於公共安全和民防,可能會有部份使用限制。目前這項資訊尚待頻率範圍的技術要求發布來確認使用範圍。 | ||
ANATEL 允許已獲授權根據 IPV6 進行測試的實驗室根據新法案 7971 進行測試,因為該法案相似,舊法案僅適用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 | |||
墨西哥 | 墨西哥聯邦電信協會(IFT)發布技術規定初步草案IFT-017-2023:使用無線存取的無線電通訊系統 -區域無線電網路-使用數位調變技術並在5150-5250MHz頻段運作的無線電通訊設備,5250 -5350MHz、5470-5600MHz、5650-5725MHz、5725-5850MHz 與5925-6425MHz。 主要議題如下: 1. 規範在區域網路無線電網路中使用無線電通訊系統並在指定頻段(如上述)內採用數位調變的產品的技術規格; 2. 制定技術規格的測試程序; 3. 定義具體的補充符合性評估。
技術規定初步草案 IFT-016-2023- 低功率無線電通訊設備:使用 30 MHz 至 3 GHz 範圍內無線電頻譜頻段的設備- 規格、限制和測試方法。 該草案的主要目標為製定可使用30 MHz至3 GHz範圍內無線電頻譜頻段的低功率無線電通訊裝置、設備或產品的技術規範以及測試方法用於驗證是否符合上述規範。 公眾諮詢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1 月 29 日,可提交至 info.upr@ift.org.mx | ||
巴拉圭 | 巴拉圭國家電信委員會(CONATEL)於2023年11月29日發布第3171/2023號決議,其明定蜂窩行動裝置符合性評估的要求。 | ||
秘魯 | 2023年12月4日,秘魯交通及通訊部(MTC)宣布第1685-2023-MTC-01.03號部長決議目的是為調整第777-2005-MTC-03號部長決議事項。 主要變更為在室內使用時5150-5250MHz的最大EIRP從23dBm(200mW)調整為30dBm(1W)。 公眾諮詢期於11月29日開始,並延長至2023年12月13日截止。 從公眾諮詢到獲得核淮的過程可能需要數週或數月。 | ||
日本 | 2023年12月22日,MIC更新了WLAN 6GHz (Wi-Fi 6E)的規定,現允許 320MHz 頻寬並增加 6GHz LPI ad-hoc。 | ||
印度 | 2023年11月29日,印度電信工程中心(TEC)發布No.5-5/2021-TC/TEC與路由器TEC37682308認證基本要求相關的5GNR FR1、5GNR FR1 和FR2 與其他無線電互通及5GNR FR2項目,豁免提交5G NR介面所有參數測試報告的通知,截止日期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
馬來西亞 | 2023 年 12 月 12 日,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院 (SIRIM) 發布與更新自當前到期日起已過期超過六個月之合格證書 (CoC) 的相關公告。 摘要如下: 1. 過期超過6個月的CoC將自動禁用或暫停延展。 2. 如果證書持有人在CoC暫停之日起14個工作天內無採取任何行動,則該CoC將轉發給馬來西亞通訊和多媒體委員會(MCMC)做取消並不另行通知證書持有人。 3. 申請人有30天的寬限期(即至2024年1月11日)去處理受影響的延展申請。 如果在此寬限期內未採取任何行動,相關 CoC 將被暫停,並需要提交新的型式批准申請。 | ||
約旦 | 約旦電信管理委員會(TRC) 已核準草案“獲得電信設備特定批准並組織其進入王國的指令”,並依照《關於發布和修改指令的程序規則的說明》第十七條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為期30天。 | ||
越南 | 越南MIC發佈新的國家技術法規,摘要如下: 1. Circular 14/2023/TT-BTTTT – 採用新的QCVN 60:2023/BTTTT標準,適用於搜救行動的雷達應答器,並該設備於9200 – 9500MHz 頻段運行。 生效日期:2026年7月1日 2. Circular 15/2023/TT-BTTTT –為行動通訊基地台設備 E-UTRA – 無線電存取部分採用新的 QCVN 110:2023/BTTTT標準,其將取代現有的 QCVN 110:2017/BTTTT標準。 3. Circular 16/2023/TT-BTTTT – 採用針對行動通訊中繼站設備E-UTRA FDD – 無線電存取部分的新QCVN 111:2023/BTTTT標準。 4. Circular 17/2023/TT-BTTTT – 採用關於短程設備 (SRD) 的新 QCVN 55:2023/BTTTT標準 – 頻率範圍9kHz 至25MHz 的無線電設備和頻率範圍9kHz 至30MHz 的感應環路系統,其將取代現有的QCVN 55:2011/BTTTT。 | ||
墨西哥 | 墨西哥聯邦電信研究所 (IFT) 於 2023 年 12 月 26 日發布了新標記要求指南。 新標籤要求在垂直或水平版本上貼上「IFT XXXXXXXX-XXXXXX」的 IFT 標記。 這項新標籤要求適用於 2024 年 6 月 23 日之後頒發的所有證書。 2024 年 6 月 23 日之前頒發的所有證書都不適用於此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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